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既有匯編類圖書的共性,也有法律法規內容的特殊性。在策劃圖書時,要注意把握著作權問題,即內容范圍選擇和形式編排要有獨創性;在編輯出版時,要把握其內容的特殊性,即法律法規文件及條文的權威性、精準性、適應性、時效性等。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是將若干法律法規文件或條文等按照特定的選擇或者編排原則、順序匯集而成的新作品。策劃書稿時,一般應圍繞某一主題或適應領域進行選編,并且所選法律法規應是已經頒布的、公開的。法律法規匯編,是將不同的法律法規文件加以整理,并不變動其內容,只是按照一定的次序加以編排,所以法律法規匯編本身不是法的制定。
本文以《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為例,詳細解析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策劃原則和編輯出版注意事項。該書中的法律法規是圍繞特定適用領域選編的,即適用于鐵路企業的土地房產管理。選編的內容圍繞一定主題,即與鐵路土地房產相關的、現行有效的主要法律法規文件及條文,具體涵蓋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和有關部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相關司法解釋、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在匯編時,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即根據土地房產管理的內在邏輯和鐵路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進行編排。該書在編輯出版過程中,做到了圍繞法律法規的特殊性,即權威性、精準性、適應性、時效性等方面對其內容進行編輯加工。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
在策劃匯編類圖書時,首先應該注意,匯編是著作權范圍內的一種著作方式。匯編權,是將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這表明,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保護的是內容的選擇邏輯和整體的編排形式,是內容的選擇范圍和體例、編排等方面體現的獨創性,而非具體的內容創作。匯編作品的著作權屬于匯編人,但匯編人不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匯編人負責選擇或者編排作品,并使新作品體現出獨創性。如果匯編作品的獨創性體現在選擇之上,那么匯編的保護范圍為所選擇內容的集合;如果匯編作品的獨創性體現在編排之上,匯編的保護范圍是與內容結合的編排順序、位置或排列方式。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策劃
匯編作品在進行內容選取和編排時,內容分類要明晰,匯編思路要體現獨特的邏輯性。匯編法律法規類圖書,選取的文件主要是能夠規范和保障從業活動的法律規范文件,可依據適用范圍來劃分。將選擇的法律條文按照一定的依據編排成書,體現出匯編人自己的思想、思路。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適用于鐵路企業的土地房產管理,其是根據土地房產管理的內在邏輯和鐵路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進行編排的,體現了匯編人的思路,具有一定的獨創性和行業適用性。
(一)匯編的意義
1.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可為讀者查閱提供便利。法律法規體系龐大、范圍廣泛、適用復雜,在實踐中,讀者在查找某類法律法規時,如果沒有各類法律法規的匯編,就需要翻閱海量紙質文件查找或搜索大量電子信息,耗時耗力,獲取信息的時間、精力成本較高。而策劃匯編類圖書,首要的目的就是方便讀者。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可以有針對性地選取適用內容,按合理的邏輯集中編排規劃,有助于從業人員迅速查閱并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為其提供系統性的幫助和參考,使其更好地開展相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匯編圖書可以為讀者提供極大便利,省時省力。
2.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可為讀者提供權威內容。法律法規是由國家或者相關部門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領域發布的,一段時間以后,就會積累許多法律法規文件。讀者能夠查閱到的文件有早期的紙質文件,有官方網站公布的,也有其他網站或互聯網平臺轉發的,即便有些文件失效了或者文件轉發時發生了文字錯誤,讀者也難以甄別。甚至由于有些文件是在不同時期就同一問題頒布的,文件之間互相抵觸或不一致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如果讀者運用單行法律法規,就難以把握各種法律法規文件之間的系統聯系。因此,將法律法規進行系統化梳理、選擇編排,可以定期為讀者提供有效內容的集合,同時還能使讀者對已經制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清晰的認識,有利于其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化總結、研究和使用。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收錄的法律法規文本,均采用全國人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發布的官方版本,努力做到完整性、權威性和實用性相統一,使讀者可以比較全面地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3.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可為讀者解決查閱空白點。有些法律法規文件雖已公開,但可能是以紙質文件的形式下達行業內的,在社會面或者網絡上無法查閱到,未收到這類文件的讀者便無法進行參考。如果作者能將這類文件匯編到圖書中,圖書公開發行后,便能夠為廣大讀者提供查閱途徑,為其解決查閱空白點的問題。
所以,匯編類圖書的策劃編輯都是基于目標讀者的實際需求而開展的,會考慮讀者的查閱便捷性、內容權威性等需求。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針對的是鐵路企業從事土地房產相關工作的讀者。在選編內容時,既包含了普適法律文件中有關土地房產的相關條款內容,又包含了土地房產專業法律法規文件,還包含了鐵路領域的行業規范規章文件。該書圍繞鐵路企業管理這一主題,對常用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梳理,可以有效解決從業人員在使用法律法規時存在的查找難、適用難等問題。
(二)內容選取
匯編的對象,即所選取的內容,有其特定性。在策劃匯編圖書時,要規劃好哪些法律法規可以被編入。如果違背了匯編對象的特定要求,就會影響匯編作品的權威性、適用性。內容選取是匯編圖書的關鍵環節,直接關系到書稿的質量,是衡量圖書質量的重要標準。
在策劃法律法規類匯編圖書的編寫大綱時,計劃選取的內容要注重法律法規的適用性、時效性、專業性、指導性,目標針對性要強;對于不同類別的讀者,要選取特定的法律法規文件和條文。一般選取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等內容。已廢止的法律法規不能收錄。當新規定與舊規定不一致時,選取文件要適用新規定。如果遇到行業仍沿用的,要注明使用說明和范圍限定。
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是圍繞鐵路企業土地房產管理的,所以法律法規的選取要與該主題一致,凡針對土地房產管理,或者在鐵路經營管理特定領域與土地房產管理直接相關的,均重點予以收錄,其中包括法律、法規、國家或有關部委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政府發布的關于鐵路的規章。所選內容可供鐵路企業開展鐵路建設、經營開發、鐵路安全管理等相關業務之用,也可供鐵路企業推進土地房產合規管理、防范法律風險之用。
(三)編排原則
在策劃匯編圖書時,首先應制訂好選編原則和編寫體例格式,這是體現匯編作品獨創性的重要一環。編排方式一般由作者確定,包括范圍限定、主題、類別劃分等,通常反映作者的意愿。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編排順序可以按照法律效力等級層次進行分類,相同效力等級的文件可以按照頒發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要做好類別的劃分和文件的排列組合。法律效力等級即效力位階,其規定是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
編寫體例要做到格式固定,可以列載法律法規的發文機關、文號、頒布時間、修訂情況、限定說明文字等。
根據法律文件選取內容、規章規范選取內容、編寫體例格式的不同,編排原則最后體現的是一種作者獨創的分類、排列的視角。新編排的邏輯應具有獨創性,且有一定的內在聯系。
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是依據土地房產管理的內在邏輯和鐵路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編訂的,收錄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部委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有部分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其將收錄的法律法規分為十個部分:綜合,建設用地使用權,鐵路建設,經營開發,改制重組,房地產建設、交易和住房,鐵路安全、土地監察與調查,房地產稅收,司法解釋以及部分地方規定。其中每個部分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按照相對集中的原則分為若干小類,編寫體例相對統一,每個小類都按一定的邏輯列載了關于法律法規頒布的相關信息。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編輯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同其他著作一樣,在出版前都需要責任編輯進行一定的編輯加工。但由于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屬于學理性的匯編,而不是立法意義上的匯編,再加上法律法規本身具有特殊性,在編輯工作中,不能只注重編輯規范,更要做到改動合理。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編輯工作,主要包括選編標準及分類的審核、法律條文內容的核對、體例格式的統一等。
(一)內容的審核
編輯要對照匯編原則進行核對,看內容是否侵犯著作權,是否具有獨創性,是否權威準確,是否具有適應性,再從編輯出版規范角度進行把關。
1.做到內容完整。法規名稱、批準或者發布機關、批準或者發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內容應當全部編入,不能隨意刪減或者改動,以體現法律法規的完整性。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對所有法律法規均列明通過、發布、修改、制定機關、發文字號、施行時間等信息,以便讀者了解法律法規的沿革并準確適用。在編輯加工時,要逐條核對,看每篇選文信息要素是否完備。
2.確保選擇來源權威、準確。編輯加工時,要從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中國政府網、中國人大網、法律制定機關的公報、已出版的專業圖書、有關部門公開的通知文件等官方版本查找核對法律法規條文內容。如果是幾經復制的來源,編輯要注意鑒別。
3.把握文件時效度。收錄的法律法規條文應是最新有效的內容。應對法律法規是否“現行有效”進行鑒別,如果收錄的法律法規條文已失效,難免會對讀者產生誤導。編輯首先要核對發文時間,核查是否有修訂版本,或者文件是否被廢止,要確認所選編內容是否為最新發布的法律法規。如果文件已廢止或已重新修訂,要替換為現行有效的。在核對最新文件時,尤其要注意,有的修訂是文件全文修訂,重新發布的;有的修訂是只說明哪一條作了修改,需要對照核查全文其他內容。編輯時,對法律法規的效力或修訂情況要予以說明。法律法規匯編原則上也可以收入廢止或者失效的法規,但要注明。例如,《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中有部分文件注明了“該文件未列入《國土資源部關于公布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11年第5號),但未明文廢止”。
(二)編排體例的把關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包含的文件、條文較多,合理的編排體例是決定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獨創性的關鍵因素。雖然編排體例一般由作者來規劃,但其也是編輯工作的重要內容,需要編輯從出版規范角度進行把控。無論何種體例創新,都要結構嚴謹、合理,方便讀者查找。
1.審核編排體例。編輯要審核匯編內容是否按照一定的分類和順序排列,有無獨創性。還要能夠區分不同位階、不同時期公布的法律法規,設置合理的目錄。如果書稿將不同位階的法律法規放在一起,編輯要與作者溝通,調整位置,使匯編更具科學性,使讀者查閱更加便利。例如,在《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的編輯加工中,編輯首先要審核書中是否有與土地房產無關的法律法規,設置類別是否合理,是否按一定的體例結構進行編排,形成了自己的體例,并且還要審核編排體例前后是否一致。
2.版式設置統一。編輯加工時,各選編內容的標題、文號、條文字體字號等元素的版式要一致。同一類別的文件要素規劃一致。例如,在《鐵路土地房產常用法律法規》一書中,其目錄對法律、法規、規章僅標明最新版本的頒布、施行時間,而對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則標明了文號。
(三)字、詞、句、數字、標點等細微規范的編輯原則
在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編輯加工過程中,對于具有強制力的法律文本,除了要有標準的法律文件依據外,一般應保持其“原貌”。編輯核對文件、條文原文時,要逐字逐標點進行核對。法律法規文字內容專業性強、專業術語多,法律的特殊用語有其自身的特別指向,不同于一般的語言學范疇,一字之差,其結論意義就會有天壤之別。所以,編輯在審核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時,每一條文都要認真與原文核對,不能僅靠字面意義來編輯加工文字。
由于這類書稿的特殊性,其編校原則和工作重點也與其他書稿有所不同。例如,常用字詞使用的統一問題,法律法規匯編時出現的“它”“他”“帳”“賬”“制定”“制訂”等常見詞語無須加以統一,數字使用也應保持“原貌”,不能從規范用詞的角度予以改動。編輯加工時,應主要對照題文是否相符,如文件名和內容不匹配,引用錯亂;內容是否缺失,如缺少元素或者條文引用不全;注釋是否準確,如作者解釋說明得不夠精準;是否有不合適的簡稱和不規范的表達,主要體現在標題和說明文字中。
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出版可以確保法律法規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便于從業人員了解、學習、掌握、遵守、運用和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在策劃和編輯出版時,要注意把握其內在規則。本文通過實例探析法律法規匯編類圖書的策劃和編輯,為不同領域相關圖書的出版提供參考,以提高相關圖書出版質量。出版該類圖書,一方面有利于法律法規的存檔保存,另一方面可供有關工作人員研究查閱,對法律法規的普及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EB/OL].(2020-11-11)[2022-10-20].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3NTJiN2Q0MzAxNzVlNDc2NmJhYjE1NTc%3D.
[2]洪瓊.從民法典出版現象看做好普法類圖書的“四個思維”[J].出版參考,2021(11):55-59.
[3]艾其來.法律匯編類書稿的審讀應注意的問題[J].中國出版,200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