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大數據已經成為治理網絡亞文化的重要工具。大數據對網絡亞文化治理持續賦能,形成了前瞻性的治理新理念,開辟出精準治理的新路徑,構建協同治理的新格局。但是對大數據的盲目崇拜容易導致治理主體權力失范,加劇網絡空間文化結構的緊張關系。因此,應重塑大數據環境下網絡亞文化治理理念,進一步彰顯以人為本的價值導向,推動網絡亞文化實現良性發展。
文化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指標之一。近年來,以“二次元”“網紅”等為代表的網絡亞文化,頻頻越過道德底線,挑戰法律權威,破壞了良好的網絡文化生態。“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發展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1]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國家大數據戰略的深入實施,大數據在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懂得大數據,用好大數據,增強利用數據推進各項工作的本領,不斷提高對大數據發展規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數據在各項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2]大數據與網絡亞文化治理關系密切:一方面,大數據為網絡亞文化治理主體賦能,成為提升網絡亞文化治理效能的關鍵要素。另一方面,應用大數據進行網絡亞文化治理也造成了一系列消極后果。
大數據賦能:網絡亞文化治理新機遇
網絡亞文化是一種有別于網絡主流文化,體現著獨特價值觀的網絡流行文化,具有極強的滲透力,是影響網絡文化生態的重要變量。當前,傳統的“疏導式”亞文化治理模式已經難以消除網絡亞文化的結構性差異及其造成的階層區隔。在“大數據驅動國家治理能力提升”的戰略背景下,大數據賦能網絡亞文化治理成為現實。
(一)形成了數據預測,前瞻性治理的新理念
一般來說,制度決定著某種文化的范圍、界限、性質、特點,決定著某種文化的生存、發展與消亡。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利用大數據進行網絡文化治理必須為社會主義制度和意識形態服務,從而不斷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主導權和領導力。然而,網絡的虛擬性、隱匿性,新媒體信息傳播的碎片化、扁平化,網絡意識形態的結構性異變,都使得“制度決定論”出現被動趨向及固化特征。網絡亞文化是不同形態的文化客體在網絡空間的延伸,具有多元性和碎片化的特征。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5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51億。互聯網成為億萬群眾共同的精神家園,衍生出多元、多樣、多維的網絡亞文化生態環境。因此,基于“制度決定論”的價值坐標對網絡亞文化進行治理,缺乏預測性的調整和應對措施。
預測是大數據的核心功能。“十四五”規劃中提出:“提高基于高頻大數據精準動態監測預測預警水平。”[3]大數據預測包含數據準備、分析建模、模型應用等過程,是在海量數據基礎上進行的多層次、多架構的非結構化或半結構化的數據分析。利用大數據對網絡亞文化進行前瞻性治理,是用數學算法預測某種文化或主義是否會“越軌”的一種方法。2021年中央網信辦開展“清朗·‘飯圈’亂象整治”專項行動,便是在大數據預測基礎上對“飯圈文化”進行前瞻性、精準化治理。大數據預測是在提取相關數據的基礎上預測“網絡亞文化”的基本走向,及時了解文化主體的思想動態與行為趨向,精準提煉、有效參與,不斷提高網絡亞文化治理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時效性,推動網絡亞文化良性發展。
(二)開辟出數據主導,精準治理的新路徑
大數據作為以存儲、分析、預測、應用等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克服了傳統實證數據的滯后性與局限性,能夠通過交叉復現、質量互換、模糊推演等手段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從而在海量的數據中獲得規律性認識。大數據通過海量數據實現對網絡亞文化的精準預測,形成對多樣態網絡亞文化的整體性判斷,始終保證主流意識形態在文化領域的主導地位。與此同時,“網絡亞文化”是一個整體性概念,是不同圈層亞文化的集合,代表著不同的群體心態。不同情感與信念驅使下的“亞文化”,在碎片化的傳播過程中重新排列組合,其結構與內容也在傳播的過程中變得更加復雜。因此,“把握不同‘網絡社群’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政策,必須借助大數據進行科學精確地分析。”[4]
以“網紅文化”為例,“網紅”正從一種社會現象衍變為一種亞文化形態,逐漸從文化的“邊緣”向“中心”趨近。“網紅文化”產生的影響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其能夠有效疏解個體情緒、緩釋群體焦慮、調和文化沖突;另一方面,其卻在扭曲個體乃至部分群體的職業、審美、金錢、道德等觀念,沖擊著社會主流文化。因此,對“網紅文化”進行“靶向”分析,需要發揮大數據優勢,借助大數據對海量數據進行價值萃取,實現從“模糊治理”向“精準治理”的轉變,不斷提升網絡亞文化治理效能。
(三)構建起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的新格局
大數據時代,個體亞文化參與生成的數據呈現出非結構性組合、碎片化傳播、隱匿性分布、指數式增長的態勢,“特別是隨著外部數據源相關性的增加及混合多云環境的發展”[5],網絡亞文化治理面臨著嚴峻挑戰。以數字化技術助推網絡亞文化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激活大數據要素潛能,構建起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的新格局。網絡亞文化治理不僅是政府部門的職責,而且需要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十四五”規劃提出:“推進數據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匯聚融合和深度利用”“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6]隨著大數據的應用范圍不斷擴大,傳統的信息傳播機制發生了巨大變革,形成了開放、包容、交互、共享的信息傳播機制,豐富了網絡亞文化的治理主體,“要加強互聯網行業自律,調動網民積極性,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治理。”[7]
一方面,大數據為多元主體參與網絡亞文化治理提供新動能。數據共享的價值已經超越了“協同共治”本身的價值,衍生出了政治、經濟、科學、文化、生態等不同維度的共同價值。尋求數據的共享共用,探尋基于不同治理主體的數據價值,成為多元主體參與網絡亞文化治理的新動能。譬如,通過數據共享,每個人都可以在權威、可靠的數據支撐下整治極端“飯圈”文化。
另一方面,大數據賦予多元主體參與網絡亞文化治理的新責任。大數據提高了信息的可得性和開放性,提升了數據的價值,也強化了多元主體的治理責任。政府是網絡亞文化治理的核心力量,主導著相關數據、技術嵌入協同治理的基本過程,承擔著引導網絡文化良性發展的主體責任。企業、社會組織、網絡大V等不同治理主體應以更強的主動精神、更高的責任意識參與到抵制不良網絡文化,共建風清氣正的網絡文化生態行動中。
大數據風險:網絡亞文化治理新挑戰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提升技術治網能力和水平,規范數據資源利用,防范大數據等新技術帶來的風險。”[8]大數據利弊共存,在數據和算法的驅使下,網絡亞文化參與者分級現象更加明顯,這給網絡亞文化治理帶來諸多挑戰。
1. (一)大數據導致治理主體權力失范
工具理性裹挾下的大數據崇拜會導致治理主體的權力失范。治理主體“運用大數據預測來判斷和懲罰人類的潛在行為”“輕視了決策過程中深思熟慮的重要性”“應用得當,大數據會是我們合理決策過程中的有力武器;倘若運用不當,它就可能會變成權貴用來鎮壓民眾的武器。”[9]權力失范主要體現在有些部門借助大數據對網絡亞文化進行分解式的管理,通過大數據對亞文化的“反叛性”進行“意義轉換”,強化其消極意義與抵抗氣質,而刻意忽略亞文化的建構意義。不同于一般文化,網絡亞文化有著更加復雜的“表演傾向”,網絡亞文化所表征的個體或群體心態存在虛假、扭曲的可能。譬如,“佛系”并非真正代表著青年的“無欲心態”,看似“躺平”的人可能在現實中“砥礪前行”。大數據可以對信息進行萃取,但無法對情感進行提純。大數據賦能網絡亞文化治理的基礎邏輯是:通過大量搜索,發現某種亞文化傳播和發展的客觀規律,然后按照規律辦事。然而,技術的邏輯并不是完美無缺的,大數據對網絡亞文化的持續扭曲會造成公共權力的誤判,進而導致權力的失范。
(二)大數據消解了網絡亞文化意義
大數據具有“去人性化”的隱性特征,數據的客觀性疊加大數據的相關性,使得大數據在對海量數據進行分析、預測、編織、建模的過程中缺乏情感。數據是關于人的“符號”,對承載“認知與情感”的數據符號進行提純、淬煉和簡化,在數據的助力下“剪裁”抵抗的意識,會消解網絡亞文化的意義,造成主流文化與亞文化之間的關系持續緊張與對立。
誠然,網絡文化已經滲透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各領域,不斷降級的“話語符號”突破下限,出現低俗、非理性等問題。但是,作為不同形態的文化在網絡空間的延伸,網絡亞文化具有現實客觀性、群體象征性和一定的社會功能。文化是“人為的事實”,某種文化現象所承載的信息本質上是人的“情感傳遞”。然而,大數據進行信息處理所遵循的技術邏輯是特定的,大數據可以在海量的數據中萃取數據價值,但無法透過數據獲得“情感支援”。大數據不僅是一種新的技術手段,還生成了不同維度的大數據意識形態。大數據通過海量搜索,能夠客觀、真實地再現某種亞文化的網絡分布。網絡亞文化治理的本質是對人的社會行為進行批判、規范和引導,而大數據客觀地對亞文化的普遍挖掘、扭曲,加劇了主流文化與亞文化之間的緊張關系,消解著網絡亞文化主體意義。
(三)加劇網絡空間文化結構的緊張關系
網絡空間文化的“結構緊張”可視為由于文化結構的不協調導致不同文化群體之間的關系處于一種對立、矛盾的狀態下,大數據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這種緊張關系。作為一種工具,大數據通過算法實現數據的計算、分析和評價,但將這種機械性的操作運用到文化治理中,往往忽視了文化的人本屬性,即:人始終是文化的核心。
一方面,網絡亞文化數據本身具有片面性。一般來說,大數據通過海量搜索,能夠再現某種亞文化的網絡分布情況,通過相關性分析不但能夠辨識出共同體的意識形態,還可以精準到個人。然而,大數據時代數據意識形態的隱匿傾向以及其對人的主體性的遮蔽造成數據不可避免具有片面性,數據的片面性會弱化大數據賦能網絡亞文化治理的精準性,從而加劇網絡空間文化結構的緊張。因此,對于治理主體來說,要在了解大數據局限性的基礎上不斷提升辯證思維能力,增強對網絡亞文化數據的辨別能力。另一方面,網絡亞文化數據的客觀性被過度強調。事實上,在數據的采集、篩選以及可視化的過程中,網絡亞文化數據不可避免地會被個體價值所滲透和影響。當然,這并不是大數據自身的邏輯悖論,而是通過大數據進行網絡亞文化治理造成的交互性缺陷。對數據客觀性的過度強調,對工具理性與技術理性的過度依賴,必然會削弱網絡亞文化的主體意義,導致網絡空間文化結構的失衡,加劇“主文化”與“亞文化”間的緊張關系。為了有效消除“數字崇拜”所造成的邏輯與實踐困境,我們需要回歸到數字本身,回歸到數字與人文的統一當中去。
重塑大數據環境下網絡亞文化治理理念
大數據在賦能網絡亞文化治理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風險與挑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10]大數據應用產生的負面影響加劇了網絡空間文化生態的惡化。抓住大數據機遇、防范大數據風險,需要重塑大數據環境下網絡亞文化治理理念。
1.(一)洞悉數據局限,避免數據崇拜
隨著大數據技術的普遍應用,大數據成為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人們的生活、思維和認知方式也因大數據的出現發生改變,大數據的價值毋庸置疑。但是,大數據并非無所不能,將大數據應用于網絡亞文化治理需要洞悉大數據的局限性,避免對大數據的盲目崇拜。譬如,大數據對變量的捕捉仍存在一定局限。在同一場景下,大數據可以捕捉到的亞文化變量比傳統數據更為有限,而且由于技術平臺的分割性,很難將不同場景下的亞文化分析數據聯系起來,形成多變量的數據。此外,大數據加深了數字鴻溝。有大量的網絡亞文化參與者以“沉默的螺旋”的形式存在于互聯網的邊緣,他們或是沉默或是“表演”。因此,大數據分析到的往往是那些活躍的數據或“失真”的數據,但在互聯網的邊緣,還隱匿著大量未知的信息。因此,基于工具理性裹挾之下的數據崇拜,容易造成治理政策的“失重”及權力的“失范”,無法取得理想的治理效果。對于治理主體來說,要在深化數據認知的基礎上,洞悉大數據的局限,深刻認識大數據應用于網絡亞文化治理帶來的各種潛在風險及挑戰。
2.(二)強化風險意識,提升數據能力
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在大數據時代,一張“戲謔”的動圖、一段“惡搞”視頻經由媒體捕捉,“算法”推送,幾個小時就能形成爆發式傳播。因此,在避免盲目數據崇拜的基礎上,還要防范應用大數據進行網絡亞文化治理時可能產生的群體極化、過度圈層化、意識形態表演化等風險,不斷強化風險意識,提升治理主體對大數據的駕馭能力。治理主體應通過對網絡文化的動態考察、結構分析和整體判斷,把網絡亞文化治理作為提升網絡意識形態治理效能的重要內容。同時,治理主體要全面掌握網絡亞文化的多重樣態、內部結構與流動變化,建立網絡亞文化“離軌”預警機制,網絡亞文化輿情預警機制與應急機制,充分利用大數據提高網絡亞文化綜合治理能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主動適應信息化要求、強化互聯網思維,不斷提高對互聯網規律的把握能力、對網絡輿論的引導能力、對信息化發展的駕馭能力,對網絡安全的保障能力。”[11]通過不斷增強大數據在網絡亞文化治理中的數據分析能力、數據應用能力、數據共享能力,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互聯網企業、科研院校、智庫、網絡大V等多元主體、協同共治的新格局。
3.(三)堅持以人為本,重視價值引領
無論是“主文化”還“亞文化”,人始終是文化的核心。從“文化管理”向“文化治理”的轉型,不僅是治理主體的自我調節,也映射出將文化治理納入現代化道路過程中的人本取向。如上文所述,大數據具有“去人性化”特征,作為一種非介入性研究范式,大數據獲取個體信息往往是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忽視了人的主觀情感,擴大或加深了治理主體與亞文化主體之間的沖突。將大數據應用于網絡亞文化治理,必須彰顯以人為本的價值導向,要在深化大數據認知的基礎上,通過加強與亞文化主體的情感交互,來限制、淡化沖突,同時,還必須堅持用主流價值導向駕馭“算法”,“推進網上宣傳理念、內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創新,把握好時度效,構建網上網下同心圓”。[12]
將大數據應用于網絡亞文化治理是一把雙刃劍,技術賦能無法抹去其潛在的風險。“趨利避害”是將大數據應用于網絡亞文化治理的基本原則。首先,大數據利弊共存。作為一種非介入性研究范式,必須深刻理解大數據的“去人性化”特質,防范工具理性與技術理性“合謀”之下的“權力失當”。其次,治理主體要提升與網絡亞文化參與者,尤其是與青年群體之間的“共情能力”。應該看到,網絡亞文化蘊含著青年群體的多元訴求,其不僅是多元價值的“博弈”,而且是洞悉社會、認識青年的“窗戶”。最后,要增強社會主流價值引領網絡亞文化有序發展的主動性。要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從更廣的視角,更多的場景對網絡亞文化的生成、傳播邏輯進行分析,揭示網絡亞文化的結構特征和發展趨勢,進一步提升預測網絡亞文化發展變化的能力,增強社會主流價值引領網絡亞文化的主動性。要摒棄治療式的“單項疏導”,以多樣態網絡場域下具體的生活情境為依托,對網絡亞文化進行“靶向”歸類。正確看待網絡亞文化傳播引發的負面從眾效應與其緩釋社會矛盾的積極作用,增強主流價值引領網絡文化發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無論是文化的目標、機制還是方法,都要促使個人與社會的協調發展。網絡空間的文化形態亦是如此。只有保持不同文化形態之間的合理張力才能最終實現文化、個體與社會的全面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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